T24系列0.2級指針式交流毫伏表參數(shù)
T24型毫安表、安培表、伏特表為交直流電磁系儀表,用
于直流電路及頻率標準范圍從45~65Hz的交流電路的標準表。
儀表*符合國家標準GB/T7676.2-2006的要求,適用于
環(huán)境溫度23±10℃、相對濕度25%~80%且空氣中不含有能引
儀表腐蝕的環(huán)境中。如用戶需要本廠可提供特殊規(guī)范儀表。
儀表 | 量限 | 全偏轉電 流(mA) | zui大消耗功率(W) | 標準頻 率范圍 | |
型號 | 名稱 | ||||
T24-mA
|
毫 安 表 | 10-20-40 mA |
|
0.2 |
45-65 Hz
|
50-100-200mA | |||||
250-500 -1000mA | |||||
T24- A
|
安 培 表 | 0.5-1A | |||
1-2A | |||||
2.5- | |||||
5-10A | |||||
0.75-1.5-3-7.5-15-30-60A ( 交流型 ) | |||||
T24-V
|
伏 特 表 | 15-30-45-60V | 300 300 300 |
2.2 |
|
75-150-300V | 120 120 120 |
2.4 | |||
75-150-300- 600V | 24-24 -8-8 |
4.8 |
二 主要技術特性
1 儀表量限及主要電氣參數(shù)見上表。
2 準確度等級:0.2級
-1-
當使用條件符合下列情況時,儀表標度尺工作部份的基本誤
不超過上量限的±0.25%。
- 環(huán)境溫度為:23±2℃。
- 除地磁外,周圍沒有其它鐵磁物質和外磁場。
- 被測量為直流或45~65 Hz的正弦交流(波形畸變系數(shù)小
于5%)。
- 儀表處于水平工作位置(允許偏差±1°)。
- 測量前用調節(jié)器調好機械零位。
安培表應用在擴大頻率范圍內(nèi)的交流電路的基本誤差超
過上量限的±1%。
3 標度尺全長約150mm,工作部份為標度尺全長的20~100%。
4 阻尼響應時間:不超過4秒鐘。
5 位置影響:儀表自水平位置向任一方向偏離5°時,其指示值的改變不超過上量限的±0.25%。
6 溫度影響:當環(huán)境氣溫自23±2℃改變±10℃時,改變量
≤0.25%。
7 外磁場影響,通過與被試表同種類的電流所形成的強度為
0.4KA/m的均勻磁場,且在zui不利方向和相位的情況下,由此引起儀表指示值的改變量不超過上量限的±0.75%。
8 絕緣電阻:儀表加約500V直流電壓1min, 絕緣電阻≥
5MΩ。
9 絕緣強度:外殼對電路能耐受45~65 Hz的正弦電壓2KV
1min。
10 外形尺寸:275×200×120mm
11 重量:不超過2Kg。
三 結構概述
本儀表是吸引型扁形勵磁線圈,帶磁屏蔽的電磁系儀表,其測
量機構的動鐵芯和屏蔽采用了高導磁的坡莫合金。儀表可動部份
用張絲支承。為防止儀表受沖擊使張絲拉斷,采用了套筒式限制
器。儀表采用磁感應阻尼和具有減少視差的反射鏡子和指針讀數(shù)
裝置。量限的改變用轉換開關來實現(xiàn)。
儀表的外殼是密封的,采用酚醛塑料壓制。表蓋上有玻璃窗口
及調零器。
四 使用規(guī)則
-2-
1 儀表應水平放置,關盡可能遠離大電流及強磁性物質。
2 測量前利用表蓋上的調零器將儀表的指針準確地調好 零位,并
將轉換開關轉到相應被測量值的量限上,盡可能先用較大的量限。以免使儀表過載損壞。測量時當指針偏轉少于上量限的50%時可將轉換開關轉到較小的量限上。
3 測量直流時,應使電源正極與帶“*”的接線柱相接,為使測量準確,取電流電壓平緩上升下降時讀數(shù)的平均值。
4 當須擴大交流電流量*,可配用HL55型電流互感器。此時被測量的數(shù)值按下式計算:
X=KC(α+△α)
式中:K-電流互感器的變比。不用互感器K=1
C-儀表常數(shù),C = 滿偏轉值 / 儀表標度尺的格數(shù)
α-儀表讀數(shù)(格數(shù))
△α-相應讀數(shù)分度線上的校正值(格數(shù))
五 供應的成套性
隨同每臺儀表一起供應的有:
1 使用說明書一份;
2 合格證一份;
六 運輸、保管及保證期限
1 運輸儀表時必須按出廠的包裝情況包裝好,避免使儀表受到強烈振動。
保存儀表的地方不應有灰塵,其環(huán)境溫度為0~+40℃、相對濕度不超過85%,且在空氣中不應含有足以引起腐蝕的有害物質。
2 儀表的保證期限自制造廠發(fā)貨日起20個月,在此期限用戶在*遵守本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運輸、保管、使用規(guī)則,有封印仍完整的條件下,發(fā)現(xiàn)儀表不符合要求時本廠免費給予更換或修理。
不超過85%,且在空氣中不應含有足以引起腐蝕的有害物質。
3 儀表的保證期限自制造廠發(fā)貨日起20個月,在此期限內(nèi)用戶在*遵守本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運輸、保管、使用規(guī)則,有封印仍完整的條件下,發(fā)現(xiàn)儀表不符合要求時本廠免費給予更換或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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