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莞市恒準標物計量研究院有限公司>>環(huán)境類標準物質>>土壤標準物質>> RMH-A393/A394/A395土壤中鉍分析標準物質
供貨周期 | 現(xiàn)貨 | 規(guī)格 | 50克/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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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號 | RMH-A393/A394/A395 | 應用領域 | 綜合 |
土壤中鉍分析標準物質
本標準物質對土壤環(huán)境中總鉍含量的研究和監(jiān)控具有重要意義,可用于農業(yè)、地質、環(huán)保等領域相關分析測試中方法精密度評價、儀器校準及過程中質量控制。
一. 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選擇經過篩查的的土壤為基體,在制備過程中經去雜、自然風干、研磨和高速混合等特殊均質化手段,經低溫干燥后將樣品在潔凈室分裝于高密度聚乙烯瓶中,Co60輻射滅菌后避光保存。
二. 土壤中鉍分析標準物質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編號 | 特性量 | 標準值(mg/kg) | 擴展不確定度(mg/kg) |
RMH-A393 | 鉍 | 25.6 | 3.9 |
RMH-A394 | 鉍 | 40.2 | 5.5 |
RMH-A395 | 鉍 | 102 | 13 |
本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不確定度評定中主要考慮多家實驗室聯(lián)合定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標準物質均勻性檢驗和穩(wěn)定性檢驗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三. 均勻性檢驗和穩(wěn)定性考察
參照國家標準物質相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隨機抽取分裝后的標準物質樣品,按照標準HJ680-2013《土壤和沉積物 汞、砷、硒、鉍、銻的測定 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相關規(guī)定,采用硝酸和鹽酸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AFS)進行均勻性和穩(wěn)定性檢驗,最小取樣量為0.1g。結果表明,該系列標準物質均勻性、穩(wěn)定性良好。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暫定為3年。研制單位將繼續(xù)跟蹤檢測該標準物質的穩(wěn)定性,有效期內如發(fā)現(xiàn)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物質采用多個實驗室聯(lián)合定值方式進行賦值。定值方法為硝酸和鹽酸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AFS)、硝酸和鹽酸微波消解-電感耦合等離子發(fā)射光譜法(ICP-OES)。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裝、儲存及使用
本標準物質以高密度聚乙烯瓶封裝,每瓶50g,在避光、清潔、室溫處保存;打開和使用過程中嚴格防止玷污和靜電。規(guī)定最小取樣量為0.1g,使用時請不要低于該取樣量。
六. 安全警示
該標準物質為有害物質,使用時應注意做好防護,避免與口或直接與皮膚接觸。
七. 合作單位
廣東華科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江蘇雨松環(huán)境修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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