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簡介
各系列產(chǎn)品質(zhì)保期限:
25AH(含)以下 國內(nèi)、外客戶均為12個月
25AH--40AH 國內(nèi)外客戶均為18個月
40AH(含)以上 國外18個月,國內(nèi)36個月
詳細介紹
理士膠體蓄電池DJM12180 特點
理士膠體蓄電池DJM12180 參數(shù)
應用領域
循環(huán)使用
可攜式電視、錄放影機、收音機等家電用品
電動工具、割草機、吸塵器等工業(yè)設備
電動腳踏車、電動機車等傳動系統(tǒng)
攝影及不定點設備使用器材
可攜式個人電腦、文字處理機、可攜式終端機、手提式計測器等即時供電器材
各種電動玩具等安全性產(chǎn)品
照明、保全、防火等緊急用電設備
浮充使用
通信及電力機器
緊急照明器材
防火、保全系統(tǒng)
各種測距儀器
辦公室電腦、微電腦處理機及OA設備
機械人及控制機器等設備
UPS不斷電電源
變、發(fā)電所之緊急電源系統(tǒng)
太陽能變電使用
街燈、時鐘、馬達等電力拉線不符經(jīng)濟效益之電源供應處
手提式電源
小城市之電源
注意事項
1.蓄電池應放置在透風、干燥、闊別熱源處和不易產(chǎn)生火花的地方,安全間隔為0.5m以上。在環(huán)境溫度為25℃~0℃內(nèi),每下降1℃,其放電容量約下降1%,所以電池宜在15℃~20℃環(huán)境中工作。
2.要使蓄電池有較長的使用壽命,請使用性能良好的自動穩(wěn)壓限流充電設備。當負載在正常范圍內(nèi)變化時,充電設備應達到±2%的穩(wěn)壓精度,才能滿足電池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要求。浮充使用的蓄電池非工作期間請不要停止浮充。
3.必須嚴格遵守蓄電池放電后,再充電時的恒流限壓充電→恒壓充電→浮充電的充電規(guī)律,條件答應的使用高頻開關電源型充電裝置,以便隨時對蓄電池進行智能治理。
4.新安裝或大修后的閥控式蓄電池組,應進行全核對性放電實驗,以后每隔2~3年進行一次核對性放電實驗,運行了6年的閥控式蓄電池,每年作一次核對性放電實驗。若經(jīng)過3次核對性放充電,蓄電池組容量均達不到額定容量的80%以上,可以為此組閥控式蓄電池壽命終止,應予以更換。
5.維護丈量蓄電池時,操縱者面部不得正對蓄電池頂部,應保持一定角度或間隔。
6.蓄電池運行期間,每半年應檢查一次連接導線,螺栓是否松動或腐蝕污染,松動的螺栓必須及時擰緊(螺栓與螺母的扭矩約為11n·m),腐蝕污染的接頭應及時清潔處理。電池組在充放電過程中,若連接條發(fā)熱或壓降大于10mv以上,應及時用砂紙等對連接條接觸部位進行打磨處理。
7.不能把不同廠家、不同型號、不同種類、不同容量、不同性能以及新舊不同的電池串、并在一起使用。
8.為蓄電池配置在線監(jiān)測治理技術,隨時對電池實施在線監(jiān)測,了解和把握電池的電壓、壓差(見表1)等,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蓄電池的缺陷,及時進行維護。
9.蓄電池在正常運行期間,應每周丈量一次電池電壓、環(huán)境溫度;每月普測一次電池電壓、環(huán)境溫度,并做好記錄;每季檢查一次電池開路電壓(單體電壓);每年做一次容量檢查(放電電流為0.1c10a,終止電壓符合表1中的規(guī)定),并作記錄;應保持完整的電池履歷(包括出廠日期、安裝日期、運行情況等)。
物流簽收
收貨時檢查產(chǎn)品各項標識﹑數(shù)量等,與合同簽定的是否相符。配置﹑規(guī)格﹑型號﹑質(zhì)量異議期限為交貨后7日內(nèi)。此期間,應逐件仔細檢驗貨物,一旦發(fā)現(xiàn)存在與合同簽定的不符之處,須立即通知我公司更換貨物,應出書面材料給我公司。交貨后7日之內(nèi),如無書面異議,即確認為驗收合格。
服務
技術專家提供如下售前技術支持:
一、 電池技術參數(shù)
二、 根據(jù)不同應用領域*不同種類的電池
三、 以性價比提供優(yōu)化的電池選型方案
四、 提供盡可能節(jié)省空間的電池間設計方案
提供的快速響應售后服務:
1、 協(xié)助調(diào)試 (單相UPS的安裝)
2、 電池故障診斷
3、 電池維護保養(yǎng)
4、 給用戶維保人員培訓等
固定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
感謝您選用本公司的產(chǎn)品,請在使用前請仔細閱讀本說明書
1.前言
本公司固定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符合GB/T19638.2-2005《固定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標準,并滿足JIS、IEC等國家和標準,電池外形尺寸及容量等 .
2.用途
以其安全,不漏液,長壽命,大容量等諸多*性能被廣泛應用于應急照明,報警系統(tǒng),醫(yī)療設備,不間斷電源,變電站,電信設備等。
3.產(chǎn)品的特點
1.不需維護:電池在整個使用壽命期間無需加水補液。
2.可靠性高、使用壽命長,特殊的密封結構和阻燃外殼,在使用過程中不會產(chǎn)生泄漏電解液的缺陷,更不會發(fā)生火災。
3.重量、體積比能量高,內(nèi)阻小,輸出功率高。
4.自放電小,20℃下每月的自放電率不大于2%。
5.滿荷電出廠,無流動的電解液,運輸安全。
6.無需均衡充電,由于單體電池的內(nèi)阻、容量,浮充電壓*性優(yōu)良,確保了電池在使用期間,無需均衡充電。
7.恢復性能好:將電池過放電至0伏,短路放置15天后,仍可充電恢復其容量。
4.蓄電池儲存及補充電
蓄電池比較理想的儲存應在環(huán)境通風,干燥的地方,溫度是25度。
開路情況下,自放電率與儲存環(huán)境溫度有較密切的關系,溫度越高,儲存后剩余的容量越少。
電池儲存會產(chǎn)生自放電,電池容量會降低,如不及時補充電,將會可能造成電池損壞或報廢,通過測量電池的開路電壓可以大體判斷電池的剩余容量,以決定是否進行補充電,建議單格電壓低于2.1V時或存放時間超過6個月,就要及時補充電。存放后電池補充電建議以恒壓13.6-13.8V連續(xù)充電24h以上。
5.蓄電池的日常維護
5.1.運輸注意事項
1.電池及紙箱要避免受潮。
2.運輸中應正立放置,避免不必要的震動。
3.取出電池時要托住底部或用把手搬運,禁止在端子處用力。如在端子處用力,會對密封部位造成不良影響,所以請避免。
5.2.安裝使用:
按照以下操作,電池的性能及壽命將達到較佳。
1.不要在*密封的空間使用電池,如果必須,應該適當安裝通風設備。
2.想讓電池獲得較大的壽命,請在放電后盡快充電;不要在放電狀態(tài)下儲存。
3.雖然電池的使用溫度可以在-15℃-50℃之間,但保持在20℃-25℃之間,電池的壽命會更長。
4.使用時,設備應緊接端子,并且盡量保證電池不受震動。
5.保持足夠的較小間隔,電池與電池之間的間隔>15mm
6.避免不同制造商或不同容量的電池混合使用,因其不同特性的電池可能對設備或自身造成傷害。
7.蓄電池放電后應及時充足電,避免發(fā)生硫化現(xiàn)象而導致電池內(nèi)部不良,及容量降低。若電池放電后擱置時間太長,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額定容量。
5.3.其它注意事項:
1.當幾個電池以上并接在一起,電壓超過100伏時,要適當做好防止漏電工作。
2.請不要讓金屬絲等金屬類接觸電池的正負端子,否則有可能造成短路、電池破損等危險。
3.不要將蓄電池倒置安裝(端子面朝下),否則可能導致電池漏液。
4.不得拆卸蓄電池,避免腐蝕衣服或皮膚。
5.不得存放或安裝在小孩能接觸的地方,避免人身傷害。